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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本科“转型”看教育治理的现代化
时间:2014/4/23 17:21:51作者:sunny 来源:南京在线

  地方本科院校转型是件好事,但好事要办好,就一定急不得。此事牵扯面那么大,地方政府、高校、家长和学生都十分关注,每一方的利益诉求很不一样,各地的实际情况也千差万别,因此不能一刀切,不能急就章。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从高校的实际出发,进行分类指导,并且分步实施。换言之,“转型”这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既要顶层设计,又要摸着石头过河。

  “转型”需要善于治理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,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恰逢其时,治理现代化给“本科转型”提供了新的思路。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更新理念,善于治理。

  传统的教育管理政府说了算,学校只能被动执行,但有很多后遗症。而现代治理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,尽管教育部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主导的,但一定保证学校有办学的自主权,甚至学生家长也要参与决策。

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增加服务和回应。在传统的教育管理中,教育行政部门更强调下级的贯彻执行;而现代治理重在服务,重在提升教育行政部门的回应力。教育主管部门重在为学校的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和条件。教育体制改革就是要增加教育部、教育厅的回应力,增加高校和师生所需要的服务,从而赢得高校和师生发自内心的认同。

  “转型”需要法治方式。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首先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在去行政化方面迈出实实在在的步伐,在加强法治化上做出表率,现代治理要法治与德治并举,但一定要以法治为重点。教育治理重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。客观地说,教育部在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。

  “转型”需要行政协商。现代政府治理是简约的,是多理少管、刚柔相济的。“刚”是指以行政命令为主要方式的硬权力,“柔”是指以服务和协商为主的软权力。传统管理以硬权力为主,现代治理则崇尚软权力的运用,因此必须大大减少行政的硬权力,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下狠心,动真格。教育改革没有大家所说的那么难,那么玄,关键是简政放权。把办学的权力真正交给学校,交给社会,交给地方。教育治理的突破口在于增加学校办学的自主权。“春江水暖鸭先知”。一个高校该不该转型,能不能转以及如何转、何时转,高校自己最知道。

  善于行政协商首先要减少行政审批。教育治理要切实减少行政审批。在此方面,国务院已经带了个好头,现在要看教育部和地方政府的行动了。教育行政部门管得越多可能麻烦就越多,问题就越多,甚至会出问题。具体一个省、一个市设置多少所高职院校,多少所研究型大学,应该由地方政府协商高校去决定。设置什么学科,哪些是重点学科,甚至专业设置审批等都应交给高校自己去决定。

  同时还要增加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商,切实推进教育有序开放。传统的教育管理的主体是政府一家,是教育主管部门。而现代教育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,政府部门是主导,学校也是治理的主体,甚至社会中介机构,教师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都应参与治理。治理需要协商,需要寻求最大公约数。今天对高校而言,对知识分子而言,要多一些参与,多一些协商。多一些激励会比只依赖控制更受欢迎,更容易成功。教育治理只要动力是不够的,更要形成合力。

  “转型”需要引导激励。教育治理要刚柔相济,少一点控制,多一点激励;少一点命令,多一点引导。大禹治水的成功靠的是引导和疏导而不是堵和管。政府可以考虑对主动转型的学校给予扶持,给予表扬和激励。比如,经费支持、重点学科支持等,甚至要给予类似于“211”工程重点高校的支持力度。

  引导激励要先激后励,少激多励。对于符合政策的多一点鼓励和奖励,以励促激,以便高校“转型”蔚然成风,甚至变成高校的自觉行动。同时,还要增加领导和督导,增强领导力。教育治理离不开党的领导,要加强党对高校和转型工作的领导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,就要加强引导和督导,要转变管理方式,充实完善各类教育督导机构。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,监督与指导并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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